她们,好幸福啊。
我看着她的笑脸,心中突然涌起我见她第一眼时的感觉。
我意识到:我不该这样。
她不再是那个穿校服和帆布鞋,逆光站在我青春里的女孩了,今天,她是别人的新娘。
我松了手,那张模糊的照片随风飘走,飘入深不见底的大海里。
以后,我再也不用偷偷看她的背影了。
以后,照片背面的字,只有我和大海知道了。
顾意念许。
这是我暗恋她的第二十年。
番外
我这种人,是什么人?
捞女,拜金,虚荣。
我放弃自尊,用身体换取钱财,再用以这种方式得到的钱财,来获得他人对我的尊重。
我不知道我苟活在世的意义是什么。
是用不完的钱,是买不完的奢品,是开着敞篷跑车路人羡慕的眼神。
又或者,又或者。
是记不清哪一个挥汗如雨的夜里,我们吻到喘不过气时,她留在我身上的抓痕和没有半分疼惜之意的缠绵。
我知道,我不该挑剔什么,脱光衣服和她上床,是我的“工作”。
她满意,就会给我很多钱。
她不满意,也会给我很多钱。
可我还是希望她满意。
因为。
我喜欢看她每次情动之后,看向我时意乱情迷的目光。
虽然我很清楚。
她对我,只有欲望,没有爱。
我们之间,本来就是一场关于欲望的交易。
她要性,我要钱。
谈什么爱,简直可笑。
我只需要本本分分做一隻金丝雀,她就会给我很多很多钱,给我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。
但我还是越界了。
我开始对她产生逾矩的需求感,我开始盼望她找我,我开始奢求她看向我时意乱情迷的目光中能出现一点爱意。
她似乎感觉到了。
她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,可是,她给我的钱越来越多。
我没有自作多情想什么,我知道,她给我钱,并不是因为她爱我,只是因为她不想亏欠我,她在跟我撇清关系,她在慢慢从我的世界里往后退。
我看着银行卡里的余额,突然觉得这些钱很脏。
而我。
更脏。
想必她也这样认为吧。
我只是她用钱买来的无聊时用来消遣的“玩具”,玩够了,她随时可以换一个新的,但她迟迟没有把我换掉。
因为,我是一个替身。
她不会把我换掉的。
因为,我这个替身,独一无二。
我很开心。
我可以留在她身边了。
我想,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了。
后来,即使她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,但只要她来,我都会把她留住。
我留住她的方式是:模仿她喜欢的女孩的一切。
她不知道,在她没有来的日子,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对着镜子练习,我学那个女孩的表情,讲话方式,眼神。
我拚命地学。
只有这样,我才能多留她一会儿,只有这样,她看我的目光中才会偶尔出现一丝眷恋,只有这样,我才能在她把我当成那个女孩温柔抚摸我脸庞时骗自己说:她只是我一个人的姐姐。
她好像很吃这套。
她留下来陪我的时间越来越长,可是,她往我卡里打的钱也越来越多。
我看着卡里的余额,突然一阵恶心。
我不想要钱,一分钱都不想要。
我隻想要她。
那天晚上,我喝了酒,在她微醺时,我解开她的腰带,和她一起倒在了床上,她闭上眼,主动吻了我。
那天晚上,好热。
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,她很热情,我从来没见过她这样,她沿着我的脊柱亲吻我,我盯着发白床单上我们的影子发呆时,她狠狠抱住了我。
她轻颤出一个名字,不是我的名字。
我笑了。
没关系。
你把我当作是谁,那我就是谁。
那天晚上,我们做了好几次。
那天晚上,天蒙蒙亮时,她在熟睡,我问她:你有没有一瞬间对我动过心。
我没想到,她那么快就给了我答案。
我是在睡梦中惊醒的。
她拿着昨夜我不小心掉在地上的平安扣,质问我,指责我,用厌恶嫌弃的眼神看着我。
我们的身体上还残留着昨夜互相留给对方的咬痕,我盯着那些咬痕,突然不想向上去看她的脸了。
我的执念,死在了那个瞬间。
我走了。
我什么都没带走,她给我的钱,她给我的奢侈品,还有,那年在雁山,她给我的平安扣。
我走了,就像我来的时候一样。
什么都没有。
我想,如果不是为了靠近她,我不会去做一隻卑微的金丝雀。
其实,我并不爱钱。
我这种人,是什么人?
番外
我这种人,是什么人?
自私,重利,重欲。
她是我驯养的一隻金丝雀,我给她钱,只为了让她在我有欲望时满足我的欲望。
她可以满足我所有的欲望。
她很听话,很乖。
她是一隻合格的金丝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