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坐在前往郊区的计程车里,王盛翰略为不安的看着窗外。
其实他并没有很喜欢周佩珊,甚至在求婚以前他还在另一名nv人的床上与人私混,今天也是,他刚从别人的床上起来,然後要前往准未婚妻的家里。
他是一名有点普通又不太普通的男x,出生於没什麽温暖的家庭,国中就开始学坏,高中中辍混黑社会,没钱便偷拐抢骗,他b其他人多了一点好运,没被抓去吃牢饭。
等到十八、九岁的王盛翰被酒店小姐骗光身上所有的钱,还负债了不少,愤怒的王盛翰想对nv人复仇,便跑去当了牛郎,骗nv孩子的钱。
做了几个月以後,因为嘴甜、脸帅又很会抓住nv孩子的心,王盛翰很快就成了no1,可他并不满足,当牛郎必须要服务很多的nv人、喝酒喝到吐才能赚这麽多,他脑子一转,便盯上了来牛郎店消费的富家nv──毕竟富家nv手中流出来的一点钱就抵好几十个小资nv。
事情也如同他想的那般,他取悦了一个nv人,得到了一般人无法想像的泼天富贵,名表、名车、豪宅、新台币,随便他取用,从此再也不用看老板的脸se,也不用去讨好其他nv人了。
王盛翰过了好几个月纸醉金迷的生活,但那个nv人很快就厌倦他了。
想想也是,会去牛郎店找小鲜r0u的nv人,怎麽会只ai他一个呢?永远有b他更帅更听话的小白脸会到贴上来。
然而,尝过山珍海味的人怎又会回去吃馒头?
他早就回不去了。
於是王盛翰以她为踏板,踏入了上流社会的圈子,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的社会人士,靠着高超的交际手腕开始流连在各个名媛贵妇之中。
至於为什麽要和周佩珊结婚?
说到底还是为了钱。
周家是他所打听到最有钱的一家了,而且他们家的nv儿正值花样年华,王盛翰便找机会搭上她,然後三两下便把这个小nv生给迷得团团转。
等他把这个除了脸和身材以外一无是处的nv人手中所有的钱财都哄骗光了以後,他就一脚把人给踹了,带着钱远走高飞。
就在王盛翰畅想美好的未来时,开了快二十分钟的计程车终於停了下来。
「下车吧。」一起坐在後座的周佩珊付了钱,和他一起下了车。
和想像中的情景差别不大,眼前是一栋带着花园的独栋大别墅,而且别墅的大门距离他们下车的地方至少还有几百公尺远。
富丽堂皇的外表让王盛翰看花了眼,他以前住过只能放下两三样家具的小公寓,也住过近百坪的大平层,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麽大的别墅。
王盛翰以为那个百坪空间就已经够夸张了,没想到这个……果然人b人只会气si人而已。
「快进来呀,发什麽呆。」周佩珊好笑的在王盛翰面前挥挥手,「回魂了,王同学,听到请回答。」
「啊?」王盛翰保持着呆呆愣愣的模样──周佩珊非常喜欢他这个样子──看向她。
「傻傻的,走吧。」周佩珊推开铁栅栏,带着王盛翰缓步向别墅走去。
远方建筑物的轮廓随着移动的脚步逐渐清晰起来,王盛翰时不时的偷瞄几眼,外观看起来是个三到四层楼的建筑物,外表美轮美奂的,光是看就很高贵。
就是、外围的庭院似乎有那麽一点……王盛翰说不上来的奇怪。
到底是哪里不对?
王盛翰正纠结着,目光就不自觉地看向某个方向。
周佩珊循着他的视线看去,出声替王盛翰解惑:「那里是多芬的家。」
王盛翰看着院子里占地颇大的狗屋,恍然的想起多芬是周佩珊养的狗,一条拥有纯正血统的冠军阿富汗猎犬,身价b他这个混吃等si的家伙还要高上许多。
但……王盛翰记得多芬在几年前就因为突发x疾病过世了,怎麽还会留着狗屋?
即便是说睹物思狗,舍不得丢,但满院子里散落的那些狗狗用品……是有新养的狗吗?
王盛翰心中突然浮现了一gu怪异的违和感。
而这不安的感觉在周佩珊打开别墅的大门後升到了最高点。
待续